上海市红十字会简介
1904年中国红十字会在上海诞生。1911年上海市红十字会成立,初名为中国红十字会沪城分会,现名为中国红十字会上海分会(上海市红十字会)。
上海市市长应勇担任上海市红十字会名誉会长,副市长翁铁慧担任会长。上海市红十字会内设机构有综合办公室、信息传播部、赈济救护部、志愿服务部、基层组织和青少年部以及上海市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和上海市红十字事务中心两个直属单位。至2017年底,上海市红十字会系统共有16个区红十字会,建有宝钢、铁路、武警卫生系统三个行业红十字会。全市16个区220余个街(镇)、开发区均建立了红十字会;全市共有各类红十字基层组织3023个,专职工作人员257人,兼职工作人员483人。其中学校红十字会1630余个,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72所,团体会员单位960余个;共有红十字个人会员近90万名(其中青少年会员58.64万名);红十字志愿者近9万人。在社区居民小区建立了3944个红十字服务站,设立了志愿者、救护员、报灾员系统,基本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网络体系。
上海市红十字会与俄罗斯、德国、日本以及韩国等国家有关城市的红十字会有着良好的联系,与香港、澳门红十字会和台湾地区红十字组织保持紧密的交往,定期与多个国家(地区)的红十字会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夏令营活动。与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红十字会保持着密切的合作。
备灾救灾
上海市红十字会受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委托,先后向50多个国家和地区提供粮食、生活用品、药品等援外物资123批次,价值1696.42万元。转运外国和台、港、澳红十字组织提供的外援物资16批次,价值743.7万元。
在1992年、1998年两次特大洪灾、1999年台湾9•21地震、2003年“非典”、2004年底印度洋海啸、2008年初南方冰雪灾害和5•12汶川地震、2009年台湾地区“莫拉克”台风灾害、2009年日本大阪甲流、2010年青海玉树地震、甘肃舟曲泥石流、海地地震、智利地震、2011年日本地震引发海啸等重特大灾害的救援工作中,上海市红十字会均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据不完全统计,十余年来,上海各级红十字会共募集各类善款和物资超过30亿元人民币。先后向四川、陕西、甘肃、湖南、贵州、江西、新疆、西藏等20余个省市、自治区的受灾地区提供救灾援助金、发送救灾物资。还根据捐赠人的意愿和灾区需要,先后在云南、安徽、吉林、江西、湖南、河南、河北、四川、青海等15个省、自治区援建博爱小学20所、博爱卫生院19所;提供助学帮困款100余万元。
尤其是在2008年5•12汶川地震发生后,上海市红十字会第一时间划拨紧急救援款19200万元,发送价值101万元的棉被、帐篷等紧急救灾物资。并立即协助总会组织中国红十字华山医院医疗救援队奔赴现场,派遣工作人员参加灾区救援。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共募集捐款11.73亿元,接受并发运救灾物资价值8650多万元。援建四川、陕西、甘肃地震灾区学校、医疗卫生等民生项目50余个。
1997年上海市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在青浦落成,占地面积约14600平方米、仓库建筑面积达5800平方米,在历年的灾害救助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已建立和完善了接收、储存、管理、发运救灾物资的科学管理流程和高效率的运作方式。在青海玉树地震、甘肃舟曲泥石流、云南盈江地震灾害发生期间,上海红十字会发运的救灾物资的适用性和抵达灾区的速度,都达到了良好状态。
帮困救助
1993年10月,上海市红十字人道救助基金建立,随后,区县两级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也相继建立。1999年上海市红十字会推出的了旨在重点帮助患有白血病、恶性肿瘤、麻风病、艾滋病、重症精神疾患等困难家庭的“千万人帮千家”,2000年改为“千万人帮万家”,十余年来,已累计救助困难家庭12万余个,发送救助物资8000余万元。2007年在上海电视台设立了旨在帮助特殊困难群体的“爱心行动”栏目,已为200余名特殊困难群众募得救助资金390余万元。2007年以来,已向本市因遭火灾、燃气中毒、风灾、强气流等受灾群众618户提供了救灾帮困。2010年,上海市红十字会又将少儿先天性心脏病治疗救助、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救助、本市火灾等的救助,扩大到所有上海常住人口。
上海市红十字会还积极服务于上海老龄化社会。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就会同卫生部门共同推进红十字老年护理医院建设,在本市南汇县设立第一个红十字老年护理医院,1993年底实现了每个区县都设有1-2所红十字老年护理医院的目标。同时,还设立了3300多个社区红十字服务站,为老人免费测量血压、提供轮椅车服务。2009年,又将为居家老人的家属和护工培训老年介护技能、为居家困难重度失智老人配送护理用品、提供志愿服务三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升失智老人的生存质量,减轻养老护理机构的压力和社会的经济负担。2011年,为5000名居家困难重度失智老人配送护理用品项目被列入上海市政府实事项目。
救护培训
群众性现场初级急救培训是上海市红十字会长期坚持开展的主要传统业务,2007年在浦东新区以区政府实事项目方式全面展开,2008年至2010年,上海市红十字会群众性现场急救培训被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2008—2010年,共培训了现场初级救护师资1260名,救护员11.84万名,普及培训104.66万名,并在全市建立了培训网络和街道(镇)、居住小区、村为基础的群众性救护网络。近年来,经不完全统计,上海市红十字会培训红十字现场初级急救人员累计已经达到250余万人次。目前,18个区县红十字会均建有规范的培训基地,上海市红十字会还会同市教委设立了“红十字青少年现场初级急救东方绿舟培训基地”,并与高校、上海市消防局、铁路系统、公安系统等合作,分别建立了培训基地。2010年上海市红十字会救护员代表队荣获首届全国红十字应急救护大赛第二名。
上海市红十字会先后在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2007年特奥会、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海赛区,2010年上海世博会等重大活动中直接参与和负责了对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行现场初级急救培训工作。尤其是在2010年上海世博会中,负责对世博园区中9.05万名工作人员、服务外包人员和志愿者等进行了急救培训;向各国参展方提供了185个医疗急救箱,为世博园区外的城市志愿服务点提供了近5000余个红十字急救包。为保护生命、减少伤残,构建平安上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上海市红十字会还制定了《上海市红十字会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备灾救灾的网络、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备灾救灾体系。目前,已组建市级红十字救援队2支;区(县)救护队19支,街、镇级救护队221支,部分居(村)委会、小区、楼组也组建了救护小组。
同时,上海市红十字会还组建了多支志愿者紧急救援队,利用总会调拨的全套野战医院装备,对市、区(县)各救援队开展成建制培训、综合演练,全面提升红十字组织的救援能力。
造血干细胞、遗体捐献与无偿献血
为配合临床医疗,挽救白血病等免疫系统疾病患者的生命,上海市红十字会自1992年起就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工作,并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地方骨髓库(现为中华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上海市分库)。1996年,全国首例由上海骨髓库提供的“非血缘关系外周血造血干细胞”移植在上海华山医院获得成功。1999年,成立了全国首家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组织—上海市红十字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俱乐部。2001年,会同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联合开展了“为了生命的希望工程—上海青年骨髓捐献志愿者行动”。至2010年12月底,上海市分库的库容已达到10万余人。截止2011年10月底,先后向本市、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及台湾、香港地区,以及韩国等提供临床移植220例,本市造血干细胞登记入库数和临床移植例数均名列全国前茅。1999年始,还积极推进脐带血公共库建设。
1982年,上海市红十字会就受市卫生局委托,承担了全市遗体捐献的登记、接受工作,成为全国最早开展遗体捐献工作的城市。1995年颁布实施的《上海市红十字会条例》,将“开展志愿捐献遗体工作”正式列入上海市红十字会工作职责。2000年12月15日,全国第一部遗体捐献的地方性法规《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正式颁布。2002年,上海市红十字会在“福寿园”公墓建立了全国首座遗体捐献者纪念碑。2003年起,将每年的3月1日定为上海市遗体捐献纪念日。此后,相继建立了上海市遗体捐献者纪念馆、红十字遗体捐献网站、创作了遗体捐献者之歌——《生命之歌》等。目前,上海市红十字会已建有24个遗体捐献登记站,其中6个同时可以接收遗体,2个可以接收眼角膜。至2010年底,遗体(角膜)捐献累计登记人数约3万余人,实现捐献人数累计5600余人,目前,年实现遗体捐献者近500人。2010年,在国家红十字总会和卫生部的指导下,开始积极推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上海市红十字会长期坚持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动员和表彰工作,2009年开始在造血干细胞志愿者中广泛开展成份献血工作。
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
改革开放伊始,为了解决青少年大病重病医疗费用报销问题,上海市红十字会会同市教育局、市卫生局、保险公司于1991年开始探索青少年医疗险制度。1996年市红十字会、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在全国首创“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目前,该基金已覆盖了全市城乡上海户籍和常住上海的非上海户籍0-18岁人群。至2011年8月底,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总人数已经达到205万余人,其中50余万参加者为外省市来沪工作人士(常住人口)的子女,一万余名为境外来沪工作人士的子女。15年来,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累计已为109万人次的患病少儿支付了超过9.42亿元的医疗费用。其中,为5万余人次患白血病、恶性肿瘤、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肾移植等大病患儿支付了住院和门诊费用。成为上海市医疗保障制度中重要的补充保障。
2006年起,上海市红十字会受市政府委托,承担了上海市城镇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少儿学生住院部分)的日常管理工作。
查人转信、重建家庭
上海市红十字会1979年开展国际“查人转信、重建家庭“工作,1987年11月开展对台查人转信工作,1988年建立查人转信办公室,积极为因战争及其他原因而失散的亲人重新建立家庭联系。至2010年12月,共接待港澳台及海外的查寻亲人、转信寻亲来访者2万余人次。受理查寻台胞件7532宗(查到2737宗);受理台胞来沪寻亲件2076宗(查到1855宗);受理其他国家、地区寻亲件276宗(查到103宗)。共计为近5000个家庭重新找到了亲属,建立了新的家庭联系。为身在异地两岸同胞和其他离散家庭的团聚,架起了沟通的桥梁。
红十字青少年
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0年12月底,全市高等院校红十字会创建率达88.7%,中小学校(含中专职技校)红十字会创建率达83.8%,全市红十字青少年会员数达到58.64万人。
多年来,上海市红十字会在全市各大、中、小学校以“播扬人道理念、激扬博爱情怀、弘扬奉献精神”为目的,全面开展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和国际人道法传播、现场初级急救和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关爱自闭症儿童、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防艾宣传和反歧视教育、人道帮困救助、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国际和地区间交流交往、红十字文化建设等。使青少年在实践中陶冶道德情操,增长知识才干,展示上海红十字青少年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引导青少年更好地理解和参与人道主义事业。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已经成为学校生命安全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德育教育的有效途径和载体,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道法的宣传是红十字会的又一项重要的任务。2005年起上海市红十字会在部分学校开展推进探索人道法教育(EHL)项目。目前,共培训探索人道法教育师资212名,项目覆盖了全市18个区(县)的120余所中学(含中专、职技校)的1.3万余名学生。2010年,在部分高校中开展“人道法辩论赛”项目。完成了本地化教材的编撰工作。
红十字精神文化传播
上海市红十字会历年来十分重视通过培训、大型活动、红十字青少年夏令营、网站、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移动电视和广场文化等,对社会各界人士和红十字工作人员、红十字会会员、志愿者进行《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人道、博爱、奉献理念的传播。直接培训的就达100多万人次。《上海红十字》报月发行量已突破12万份。2007年12月开通了上海市红十字会网站,浏览量已经达302万人次。2010年,设立了一年一次的红十字青少年文化节。2010年起,还将宣传平台拓展到公交车移动电视、广场电子屏幕、以及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生命绿卡》等,并通过报刊、杂志等其他各种媒体和渠道结合实际事例及时传播红十字精神。
上海市红十字会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14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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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红十字会网站:http://www.redcross-sha.org
上海市红十字会人道基金帐号:3100 1574 0000 5000 4474 建行外滩支行